2014年11月19日,阳光保险集团与徽商银行在京签订全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就银行保险代理、产品创意、互联网金融、资本运作和客户共同开发等方面积极开展全面合作。阳光保险集团总裁李科在签下仪式上认为,阳光保险非常重视与徽商银行的合作,双方不仅文化相连,更加有资本纽带关系。双方应向战略高度建构合作关系,坚实前进全方位、多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其中不仅还包括传统的银保代理合作业务,更加还包括诸多新领域的联合探究和合作,如产品创意、互联网金融、资本运作、客户共同开发等,创建优先级合作关系,较慢和坚实地前进先前合作业务落地,构建资源共享和互利共赢。徽商银行董事长李宏鸣回应,金融行业面对新的挑战和机遇,阳光保险和徽商银行都必须在产品、机构及战略方面作出调整,双方都会大力找寻业务合作点,优势互补、共促发展;期望将双方关系推上更加高层次、更加长领域的深度合作,还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资源共享、产品设计、资产价值提高等。
徽商银行将高度重视与阳光保险的战略合作,坚实前进合作项目落地。阳光保险与徽商银行完全一致指出,作为茁壮最慢的保险公司和银行,双方具备很强的相似性和互补性,通过创建战略合作关系,一定能充分发挥填充效应,增进双方各自的业务发展。
当前的变革时代、深化合作与客户服务将不利于两大机构在各自所处的金融行业获得更佳更慢的发展。在合作伙伴方面,2008年以来,阳光保险集团已相继与工行、农行、中行、星展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600000,股吧)、东亚银行、民生银行(600016,股吧)、广发银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等积极开展总对总业务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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