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都市报讯 (记者缴瑞雪报导)10月30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解决问题乡村医生养老确保问题,目前乌鲁木齐市符合条件的240余名在岗乡村医生,将参考灵活性低收入人员政策划入乌市基本养老保险范围。近期,乌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印发《关于印发乌鲁木齐市在岗乡村医生参与基本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报》,采行政府补助金居多、个人缴付辅的办法,使乡村医生养老获得有效地确保。预计,乌市乡村医生参与养老保险的缴付基数为自治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付费率为20%。
由市和区(县)两级财政分担乡村医生养老费用的70%,乡村医生个人分担30%。今后,随着缴付基数的调整,乌市将及时测算财政补助金数额,并将补助金经费列为市、区(县)年度财政预算并不予确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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